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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原创文章访问次数:140次

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招标程序,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公开遴选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评比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遴选文件)

三、项目需求:

    (一)通过遴选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5家,服务期限为3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二)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院代理招标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

   (三)提供采购采购需求调查服务、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及审查服务 、协助市场调研等。

   (四)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专家完成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复核论证。

   (五)响应文件:评分办法等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查看,请报名公司按要求依次准备相应文件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六)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在代理服务期间不进行更换,如果进行更换,必须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书面同意。

四、控制价(报价超过控制价投标无效)

   (一)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执行。报价须完整唯一,完成代理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的总和

   (二)各供应商报价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五、对参评公司的相关要求

   (一)参评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参评公司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的中介机构。

    (三)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代理过卫生医疗系统工程、设备及服务项目的。

   ( “信用中国”网站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等违法行为的代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未受过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个人的参询单位,或归属于同一个参询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按照《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料正本一份,副本7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视为不能响应需求。

   (七)供应商参会人员熟悉业务,资料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所提交响应文件资料恕不退回。

   (九)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采购会议。

    (十)如提供虚假或不实证明材料,投标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

六、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2024年9月24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遴选文件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提交。开标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地点:兴安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医院办公室。

七、现场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老师,电话:17776519636,0773-6222121。

八、现场报名时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记录证明或承诺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证明材料下载打印并盖公章。

附件: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docx

 

                                                               兴安县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9日